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杨莉莎律师团队
  • 手机:13811007020
  • 邮箱:yanglisha@yingkelawyer.com
  • 证号:11101201011830460
  • 律所:北京市盈科(密云区)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股权转让>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一般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一般程序

来源:北京股权投资律师   网址:http://www.bjgqtz.com/   时间:2017-02-23 10:02:05

分享到:0

外资公司注册程序

外资公司注册程序

外资公司注册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一般程序

      本文是转自网上的文章,带外资企业设立的程序总结不错,特此介绍,具体以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到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还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中方投资涉及国有股权(资产)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注册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到有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承包工程由北京市建委批准,承包经营管理由北京市商务局批准,外国(地区)金融企业由银监会批准;外国(地区)保险企业由保监会批准,外国(地区)勘探开发石油资源由商务部批准),领取批准文件。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电话联系

  • 13811007020

扫扫有惊喜

扫一扫,惊喜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