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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富豪周小弟案被控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来源:北京股权投资律师   网址:http://www.bjgqtz.com/   时间:2014-07-16 13: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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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25日、26日,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周小弟,原上海新世纪懿德房产公司董事长,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挪用资金罪”。其旗下的“上海新世纪懿德房产公司”则被控“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周小弟、原上海新世纪懿德房产公司总经理徐建刚等8人以及单位被告上海新世纪懿德房产公司当日同庭受审。

  周小弟案旁听人员众多,能容纳50人左右的一中院第一法庭座无虚席,为此,一中院特意在另外一个法庭开了一个转播室进行现场转播。

  在庭审现场,周小弟身着黑色西服、白色衬衫,戴着一副眼镜,虽已收押近1年,但回答问题时仍显得思维比较清晰。

  由于案情复杂,庭审持续整整两天。25日晚,庭审直到晚上10点方告结束,截至26日下午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全案的卷宗数量高达80多卷,在庭审中,双方对于案件的事实部分,即2536亩土地多次转手的过程及相关细节几无争议,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罪与非罪的构成展开激烈辩论。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新增的罪名,司法实践中认定“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极其罕见。

  其构成罪名的核心要点有两条,一是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违法土地管理法规。

  具体说来,典型的有两种行为:一是在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转让土地;二是在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转让土地。

  一位从业超过20年的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实践中,我国二级市场上土地转让很多不具备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已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条件,为此多采用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

  目前,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尚是法律法规的空白地带。

一块地皮引发的血案

  “周小弟”案事发2007年11月,其时,周小弟的合作方,上海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尹明华突遭恶性袭击,身受多处重伤,后被查明是周小弟手下人所为。

  此时,为了800亩浦东三林懿德地块的利益之争,周小弟和其合作方——杭州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子集团)之间的矛盾显性化,而这不过是整个浦东三林懿德高达2536亩土地,长达7年复杂的倒手过程中重重矛盾中的一角。

  能够一举拿下2536亩的大幅土地,周小弟的“能量”显然非同一般。

  出现在法庭上的周小弟说着一口带浓厚浦东口音的普通话,据接触过他的人介绍,周小弟是土生土长的浦东人,文化水平不高,“字都写不好”,早年靠养猪起家。

  尽管如此,周小弟的活动能力却不容小觑。他不仅是上海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同时还是民建中央第八届委员,在上海政商两界人脉深厚,这2536亩土地的演变史,和周小弟的活动能力有着莫大的关系。

  追溯这2536亩土地的历史,要早至1992年。当时,三林地块尚属上海县政府所辖,上海县政府发文征用了该地块,划拨给当时上海市房地产公司,但在此后的几年内,该地块并未及时开发。

  1997年,浦东新区(此时上海县建制取消,并入浦东新区)政府专门就此发文,要求上海县房地产公司必须开发该地块,否则逾期收回,上海县房地产公司遂找到周小弟联合开发。

  但1997年正值房地产业的低谷,此合作一谈就是4年,直到2001年方尘埃落地。2001年,周小弟名下的上海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签订协议,以单价25万/亩,总计6.34亿元,受让浦东三林懿德地块2536亩土地。

  事实上,在此4年中,这2536亩土地中的2000亩因长期撂荒,已经被收回纳入上海耕地规划,后来又再度从耕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而用于耕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难得,这2000亩土地未能一次转性,在此后的几年内分批转性。

  据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2000亩土地能成功变身,周小弟在这其间发挥了重要作用。

  2536亩土地七年三轮倒手

  2001年5月,新世纪公司出资2550万元,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出资300万元,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星公司)出资150万元,合资成立了上海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懿德公司”)。

  根据我国房地产开发流程,房地产开发首先要项目立项,整体立项之后再分批签土地出让合同,根据地方政府文件,浦东三林懿德地块的建设立项立在懿德公司名下,这也是周小弟后来据以和其他公司谈判、出让土地的最重要依据。

  但是直至案发时为止,这2536亩土地中,只有约338.7亩已经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其余2000余亩土地,尚未拿到土地证,这也是检方指控周小弟“非法倒卖”最重要的理由之一。

  随后,周小弟因其他项目拖累,开发资金不足,相继将这些土地转让给了西子公司、阳光公司、欣荣公司等房地产公司。

  2001年9月至11月间,懿德公司与阳光公司先后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等四份协议书,最终约定懿德公司将三林懿德地块中的2036亩土地转让给阳光公司独立开发。其中,1243亩土地的转让单价为57万元/亩,793亩土地的转让单价为60万元,总价为11.8亿元。

  2002年5月30日,新世纪懿德与西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单价每亩65万元的价格,总计5.2亿元的价格,将三林懿德地块中三鲁路以西800亩土地转让给西子公司,西子公司独自承担经营风险,享受经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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