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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股权纠纷福建首富诉云南红塔开庭涉案22亿

来源:北京股权投资律师   网址:http://www.bjgqtz.com/   时间:2016-07-21 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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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发树诉红塔案”首次开庭

   陈发树22亿购红塔集团手中云南白药股份,2年后遭中国烟草否决;被称为“国内最大股权纠纷案”

  “陈发树诉红塔集团关于云南白药股权转让纠纷案”昨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审。该案因涉资金额高达22亿元,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股权纠纷案”而备受关注。

  陈发树“干等800天”

  昨日,福建民营企业家陈发树并未出现在庭上。包括媒体记者在内旁听公众的人数超出预计,云南高院在开庭前临时增加了几排长椅。

  根据法庭确认事实,2009年9月,云南红塔约定将其持有的占云南白药总股本12.32%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陈发树,总交易金额超过22亿元。其后,陈发树将22亿元转入云南白药指定账户。

  之后两年多的时间里,云南红塔却未通报转让协议的报批及审批情况,使得转让协议一直处于等待报批后履行过户的状态。

  2012年1月,云南红塔上级部门中国烟草总公司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等待超过800天后,上述转让合同正式被拒。

  上述期间,陈发树于2011年12月向云南高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云南红塔集团。

  希望追加中国烟草为第三人

  昨日开庭10分钟后,书记员宣布完毕相关规定,其他程序走完。余下约3个小时,控辩双方处于法庭辩论阶段,气势剑拔弩张。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是中国烟草总公司是否有权否决此次股权转让、云南红塔集团是否故意拖延履行合同构成违约等问题。

  陈发树的代理律师将此次案件打了一个比喻,“老子让儿子卖家里的东西,后来,老子后悔了,就让儿子从买主那又要回来。”他表示,中烟草政企不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在昨日庭审最后,陈发树方面提出,应当追加云南红塔的上级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第三人,来到法庭当面陈述。但云南红塔方面认为上级单位与此案责任认定无关,表示反对。

  经过约3个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并未当庭作出裁决。

  焦点1

  中国烟草审批合规?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原告首先抛出“使该转让合同停止履行的中烟草,是否具有最终的股权转让审批权”的问题,双方进入激辩。

  陈发树的代理律师在现场提出,有权审批本案所涉及股权转让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财政部,不是中烟草。“根据相关规定,本案股权交易标的金额超过22亿元,应由各单位逐级上报到中国烟草总公司,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报财政部审批。”

  “中烟草自恋地把自己设定为审批机关。”上述代理律师称,云南红塔和中烟草没有按约定及时将合同内容报到财政部。

  云南红塔的代理律师则称,被告并无过错。他指出,同样援引上述相关规定,其中提及“逐级上报”,即指各单位、总公司都同意审批的前提下。“任何一级不同意,是否还需要上报给财政部?没有规定。所以我们认为,在由单位不同意的情况下无需再上报。”(刘夏)

  焦点2

  22亿元成无息存款?

  此案的另一关注点,是使其成为“国内最大股权纠纷案”的高达22亿元涉资金额。按照云南白药两年多的股价走势,在陈发树等待的时间里,当初这笔钱对应的12.32%股份,市值一度逾60亿元。

  陈发树的代理律师指出,云南红塔没有及时报批,无休止拖延,无偿占有22亿元资金,是故意不作为,已属违规。而超过本金的孳息收益应归属陈发树。不过,云南红塔的代理律师表示,不存在故意拖延,因为审批期限在法律上也没有硬性规定。

  “《股权受让意向书》里已写明,若因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完成交割,(陈发树)自愿放弃全部利息收益。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云南红塔的代理律师还表示,22亿元在这里相当于保证金,属于动产质押,本就是不计息的。

  云南红塔的代理律师还表示,陈发树作为投资者,应该对收益情况有所估计。“进行股份交易本来就是一种投资行为,并不能保证收益,在投资之初就应当知悉风险。”(刘夏)

  陈发树与云南红塔的纠葛大事记

  2009年1月4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同意云南红塔有偿转让其所持有的云南白药无限售条件的流通国有法人股份6581.3912万股。

  2009年8月13日云南白药刊登了拟整体协议转让所持云南白药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2009年9月10日云南红塔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占云南白药总股本12.32%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陈发树,总交易金额为22.08亿元。协议同时约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报相关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协议签订后,陈发树在约定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转让款全部转入云南红塔指定账户。

  2011年4月27日因多次口头催促无效,陈发树向云南红塔出具并派人送达《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催促函》,要求对方自接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协议项下股份办理过户登记至他名下。

  2011年12月8日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起诉云南红塔集团,要求云南红塔履约。

  2012年1月17日中国烟草总公司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

  2012年4月16日陈发树授权其代理律师正式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行政复议。被拒。

  2012年5月7日陈发树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未予受理。

  2012年8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就股权纠纷一案正式开庭。

  ■人物

  陈发树近年频陷风波

  福建首富陈发树旗下产业众多,涉足商业连锁、矿业、股权投资,也涉足慈善。根据2012年福布斯公布的富豪排行榜,陈发树以27亿美元名列全球第442位,保持福建省省内首富。

  他为人一直十分低调,很少直面媒体。不过自从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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